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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转让 全国

公告内容

北京泰圣惠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平台(处置单位:北京泰圣惠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须知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的职责在京东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须知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因买受人未做详尽调查导致无法转让的,与管理人无关,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可致电沟通,了解债权具体情况,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二、拍卖标的:应收账款

债务人

金额(元)

备注

苏会军、河北明威牧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和荣

9注册后查看0

  泰圣惠尔诉苏会军、河北明威牧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和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苏会军向泰圣惠尔偿还9注册后查看0元,利率为**%,河北明威牧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由于送达程序瑕疵,****年4月5日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发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重审
  利息自****年**月**日起计算至****年1月**日止,本息共计3注册后查看1.**元。

 

特别提醒: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意向人参拍依据,详情请另行致电咨询,签署保密协议后可查阅电子档案。

起拍价:2注册后查看3.**元;保证金:4注册后查看0.**元;增价幅度:1注册后查看6

特别提醒:

(1)管理人不保证应收账款(以下简称“债权”列示的债权的真实性、合同等证据材料的完整性以及全额回收的可能性,该部分资产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取得债权后,债务人对北京泰圣惠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等)将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债权的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且北京泰圣惠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管理人提供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4)管理人可能无法提供完整的债权相关合同、往来文件、权利证书等债权支持性文件,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以及真实性存在瑕疵等;

(5)债权可能已超过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6)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解散、注销、撤销、关闭、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7)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8)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9)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竞买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的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请务必留意应收账款转让范围基准日对债权受让范围的影响;

(**)因应收账款的特殊性,在后续催收过程中与应收对象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买受人应自行调查、判断。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如有,届时交付拍品可能涉及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如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上述风险的认可和承诺。

三、咨询看样

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管理人已委托京道华硕(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自须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本拍品不组织看样。

2、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北京泰圣惠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提出。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及债转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或未按京东拍卖平台系统规定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债转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变更所产生的费用、拍卖费用及其他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2%的综合服务费及0.5%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京东拍卖平台系统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技术服务费以后的**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京泰圣惠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2;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成交价格2%的综合服务费请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汇款至京道华硕(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京道华硕(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账号:***注册后查看6注册后查看5注册后查看4】。

(三)参与竞买时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完成应收资料交付工作,办理完成即为交割日。交割日前拍卖标的回款收益归北京泰圣惠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所有。交割日起拍卖标的回款收益权归买受人所有,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及后果亦转移至买受人。

2、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协议》,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可致电沟通,了解应收账款具体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四)本次拍卖系管理人参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第**条规定》的相关规定,经北京泰圣惠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处置行为,本拍卖须知未尽事宜,按照前述法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联系人:王经理;

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联系人:马经理;

京东拍卖平台技术咨询:***-***-****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北京泰圣惠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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