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月山项目工程已由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施工。招标人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明月山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拟对该项目的水泥路面摊铺劳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明月山项目水泥路面摊铺劳务
2.2建设地点:宜春市明月山境内。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水泥路面的全部劳务的实施、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部工作。
(2)标段划分:本次劳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限价:水泥路面摊铺劳务控制价为1注册后查看8元。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年3月-****年**月,工期8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的资质和要求如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具有劳务经营范围的单位(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建筑劳务作业),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3.3 报名需要提供最少1个近3年内(****年**月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类似水泥路面摊铺劳务施工且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证明、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含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注:业绩证明、合同应提供详细工程量清单),如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资料和虚假证明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不得转包或分包。
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年4月8日至****年4月**日每天上午9:**-**:**,下午**:**-**:**(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相关业绩、企业信用证明资料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前往明月山项目经理部二楼合约部(宜春大峡谷漂流起点)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4 月**日9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ycgljs.cn/)、宜春公路信息网(http://gonglu.yichun.gov.cn/)。
7.联系方式
地 址:明月山项目经理部二楼合约部(宜春大峡谷漂流起点)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注册后查看****
****年 4月7日